“真是太感謝你們了!拖了四五年的欠款終于有著落,這下我們商家心里的石頭總算落地了!”近日,某照明設備商家負責人手持一面寫有“心愛群眾辦實事 為民解憂暖人心”的錦旗,專程來到林州市綜治中心,向參與糾紛調解的法院工作人員和司法調解人員表達由衷感謝,這溫暖的一幕,背后是一場跨越四年的糾紛化解歷程。
四年前,該照明商家應某村委會需求,為村里公共區(qū)域安裝了一批照明設備,總款項數(shù)10余萬元。設備安裝完成后,村委會因村級事務經費調整、換屆交接等原因,款項支付一事遲遲未能落實。四年來,商家多次上門溝通協(xié)商,均因雙方對付款時間、金額核算等細節(jié)存在分歧,始終未能達成一致,不僅影響了商家的資金周轉,也讓村集體與商家之間的關系逐漸緊張。
今年9月初,商家在多次協(xié)商無果后,抱著試一試的心態(tài)來到市綜治中心尋求幫助。綜治中心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,第一時間啟動聯(lián)合調解機制,由法院駐中心工作人員與專業(yè)司法調解人員共同參與。調解團隊首先分別與商家和村委會負責人深入溝通,耐心傾聽雙方訴求:商家希望盡快拿到欠款,緩解經營壓力;村委會則表示認可設備安裝成果,但希望能根據(jù)當前村級財務狀況,協(xié)商一個合理的付款計劃。
為了讓調解更具說服力,法院工作人員從法律角度出發(fā),向雙方解讀了《民法典》中關于買賣合同付款義務、違約責任等相關條款,明確村委會拖欠款項的法律責任;司法調解人員則憑借豐富的基層調解經驗,結合村級事務實際情況,引導雙方換位思考——商家理解村委會的財務困境,村委會也體諒商家的經營不易。經過多輪面對面溝通、背對背疏導,調解團隊最終幫助雙方找到平衡點,達成一致協(xié)議:因涉及金額較大,村委會分十二期向商家支付全部欠款,首期款項在協(xié)議簽訂后30日內付清。
“原本以為這事兒難辦,沒想到綜治中心的同志這么負責,不僅幫我們理清了道理,還拿出了切實可行的方案。”協(xié)議簽訂后,商家負責人激動地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