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賬公司成功調解一起兄弟間因住宅引發的糾紛
緣起:屋檐下的紛爭
張某軍與張某新是新鄭市某村的親兄弟,兩家住宅南北相鄰,均坐北朝南,兩家之間沒有宅前路。2023年,張某軍突然發現自家北屋幾個房間內墻潮濕,墻皮大片脫落,地面泛著潮氣,屋內的物品也受潮發霉。
張某軍繞著房子檢查,發現弟弟張某新家的石棉瓦棚緊貼著自家北墻,他家的廁所也離自家墻極近,兩棵核桃樹枝也搭在了自家墻頭。張某軍認定,下雨天雨水順著棚子、廁所、樹枝全濺到自家墻上,造成自家北屋潮濕。
張某軍找張某新理論,張某新卻理直氣壯反駁,當初蓋廁所是經過張某軍點頭同意蓋的,石棉瓦棚沒借張某軍家的墻承重,樹長在自己家院子里,跟張某軍家潮濕沒關系。兄弟倆為此吵得面紅耳赤,村干部、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調解,雙方始終不肯讓步。于是,張某軍一紙訴狀將張某新告到法院,要求拆除棚子、廁所,移走樹木。
僵局:法庭上各執一詞
法庭上,兄弟倆仍是針尖對麥芒。張某軍提供宅基地審批表和村委會證明,稱村里規劃明確,后排房子離前排得留1米距離作為集體公共區域,而張某新家的棚子、廁所占了全部公共區域。
張某新則提供庭院照片辯解,自家宅基地尺寸是村里統一規劃的。此外,他家的石棉瓦棚和廁所已使用多年,張某軍此前從未反映過房屋潮濕問題,張某軍家房屋潮濕是因其外墻未刷、內墻用白沙摻沙土所致,不應由自己承擔責任。
辛店法庭庭長唐瑩見狀,為避免矛盾激化,決定去現場勘驗查清事實。
破局:卷尺下的真相
唐瑩帶著書記員來到張某新家,用卷尺測量發現,從張某新家北墻到張某軍家北墻,確實是17米,比1997年法院認定的16米宅基地多了1米。
張某新堅持認為,多出的1米是集體允許使用的,自己建棚子合情合理,而張某軍則認為,越界占用就該拆除。第一次勘驗結束,雙方仍各持己見,調解不歡而散。唐瑩又到村民組進一步核實情況。
該村村民組組長唐某拿出《關于某村六組宅基地現狀的說明》解釋,根據村里當年統一規定,第二排及以北其他民房靠南緊貼前排房東西方向有1米屬集體公共區域,可供前排村民建房、修房立架子和房檐落水使用,同時考慮安全、美觀等因素,允許后排村民建房壘院墻時將這1米的公共區域圈到院內,但其他建筑物應與前排房屋保持1米距離。
理清來龍去脈后,唐瑩拉著張某新來到兩家宅基地邊界處,指著地上的丈量標記說,這多出的1米經村里證實,確實是集體公共區域,并拿出《關于某村六組宅基地現狀的說明》,指著其中有關條款耐心向張某新解釋,根據相關規定,其他建筑物應與前排房屋保持1米距離,此處只能壘院墻,不能修建廁所、棚子這類設施。唐瑩進一步說明,廁所南北正好1米,緊挨著張某軍家北墻,旁邊的兩棵核桃樹,也種在這1米范圍內,下雨時,廁所屋頂的雨水、樹葉上的積水直接濺到墻上,加上張某軍家外墻沒粉刷,內墻還是白沙摻沙土的,本來就容易吸水,時間一長就潮濕了。
和解:多方合力解心結
為徹底化解糾紛,唐瑩特意聯系了村干部和辛店鎮綜治辦的工作人員,邀請他們一同到法庭參與調解。在調解室里,各方落座后,唐瑩給張某軍、張某新端來茶水,讓兩人稍稍休息,隨后再次向二人講清利害關系,希望他們都能客觀地看待這起糾紛。
最終,在唐瑩和各方的見證下,張某軍、張某新簽訂了調解協議,兄弟倆握手言和,這場糾紛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。